凡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并自愿申请的函授本科毕业生及自考本科毕业生均需办理此手续,按如下要求申请学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1、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之间已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的毕业生;2025年元月即将毕业的函授本科学生。 2、通过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 3、符合中工教[2014]15号文件《中原工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附件2)、中工教[2014]16号文件《中原工学院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附件3)的授予条件,请下载并认真查看文件。 4、符合中工教[2016]1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附件4)。 二、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下午5:00前 三、申请要求: 1、自考毕业生: 申请人下载《河南省高等学校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表3、表4)。 2、函授本科毕业生: 申请人下载《河南省高等学校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表2、表4)。 填写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无误。表格中照片务必与毕业证书照片为同底版,身份证、自考生毕业证须将扫描件插入相应位置,我们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相关审查,不符合申请资格者将不予办理学位证书。 四、申请方式: 将填写好的附件1电子版于12月4日下午5:00前发送至邮箱。过期将不再办理,请相互转告。 邮箱:jxjyxyxgb@zut.edu.cn 邮件名称:函授2020级高本+专业+姓名学士学位申请;自考+专业+姓名学士学位申请。 五、邮件材料 将填好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纸质档材料一式两份、毕业证书照片同底版纸质档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纸质档材料邮寄至: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41号继续教育学院学工部 收件人:谢老师(收) 电话:67698078 注意:请一定用EMS方式邮寄,以免材料丢失 中原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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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工教〔2014〕16号).doc】 附件【附件2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中工教〔2014〕15号).doc】 附件【附件4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中工教〔2016〕10号).doc】 附件【附件1 河南省高等学校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人员情况登记表.docx】 |